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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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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标准代码 200113
基金简称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成立日期 2011/04/12
基金简称拼音 CCJJZLC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总规模 - -
基金类型 开放式基金
投资类型 非指数型
存续期限 - -
上市日期 - -
上市地点 - -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 - -
管理费计提 - -
托管费计提 - -
基金网站 暂无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4号文批准。自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4月8日,通过长城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机构,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说明 本基金将在控制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与创业板)、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非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准政府信用债除外)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基金发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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