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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C 8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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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
标准代码 860050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C
成立日期 2020/08/11
基金简称拼音 GDYGWZZDZZQC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总规模 - -
基金类型 开放式基金
投资类型 非指数型
存续期限 - -
上市日期 - -
上市地点 - -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 - -
管理费计提 - -
托管费计提 - -
基金网站 暂无
基金历史 本集合计划由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8月11日起,《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生效,《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说明 (注:2020年4月17日前,为本产品分级整改前的收益情况。) 通过深度研究,捕捉宏观环境及政策趋势走向,灵活精选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权益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所指的中短债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发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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